编者按
7月24日,本报头版头条发表“热点透视”《科普事业:路在何方》,剖析了我国科普事业面临的种种困难,引起各界人士的广泛重视。就在人们为科普事业的发展寻求良策的时候,一种现象越来越受到关注:众多的企业家开始涉足这一领域,投资兴建、经营旅游景点、文化场所,以及带有科普功能的娱乐设施,并取得了不菲的回报。本报特对此再作报道。
在目前国家尚无力大幅度增加投入、科普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下,鼓励企业家投资科普事业、拓宽科普设施投资渠道,不失为可行之策——
目前已经建成并向公众开放的“海洋馆”,北京、上海各有3家,大连、南京、广州各一家。据悉,武汉、长沙、秦皇岛、青岛、重庆、成都、海南等地也都有类似的场馆在筹建之中。单以北京的3家“海洋馆”为例,每座“海洋馆”的基本建设投资均在1亿元以上。巨额投资所带来的收益自然也相当可观。据有关专家介绍,经营业绩较好的北京“富国海洋世界”成人门票75元,开业以来每日平均接待游客逾3000人次。外商在广州投资4600万美元兴办的海洋馆门票价格成人100元,学生50元,开放至今参观者络绎不绝,春节期间竟然难以买到门票,现在该馆日均客流量达5000人次以上。这无疑给沉寂的科普事业带来了一抹亮色。
正是这样令人心动的投资回报,使得企业家们纷纷效法。有人甚至认为出现了一哄而上的局面,以至于发出了“海洋馆且慢涨潮”的呼吁。
然而,透过利益驱动下的竞争,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现实:在人们解决了温饱问题,开始重视投资培养后代,渴望高品位的科学文化消费时,科普作为新知识、新思想的载体之一,已经拥有日益广泛的社会需求,且有可能形成新的消费热点。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嗅觉灵敏的企业家们开始“抢滩”科普设施。
在目前国家尚无力大幅度增加投入、科普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下,鼓励企业家投资,不失为发展这项事业的可行之策。然而,问题出现了——企业家投资、经营科普事业,是否有损于它的公益性质?《科普法》规定:科普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那么,是否允许投资科普的企业家获取利润?
对于第一个问题,科普界人士在经过热烈的争论后,给予了否定的回答。北京自然博物馆甄朔南研究员说,所谓“公益”事业,应当理解为“有利于公众利益的事业”,公益事业并非只能由政府包办,而是应当允许全社会共同参与。我们应为企业家投资科普事业的行为扫清思想认识上的障碍。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博物馆——南通博物院,即是由企业家私人创办的。
对于第二个问题,回答起来就不那么容易了。南方自然博物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崔晓浔女士对此有着切身的感受。
南方自然博物园有限公司是由一批热心科普事业的企业家和有识之士创办的。他们有感于我国改革开放较早的江南广袤国土上,至今仍然没有一座正规博物馆的现实,于是预算投资5亿元人民币,创建科普性文化企业——南方自然博物园。目前虽然博物馆整体工程尚未完工,但广州市和附近城市的300多所中小学校已踊跃报名,成为博物园的团体会员。
崔晓浔说:“要振兴科普事业,就必须挣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单纯依赖政府拨款和企业捐赠,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科普事业发展滞后这一问题的。”她问道:既然允许那些投资建设“鬼神宫”的企业赢利,为何偏偏给钟情科普事业,引导群众健康消费的企业设置诸多禁区呢?她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要有利于科普事业的发展,不管什么办法都应当允许大胆地试。
不久前,在北京科学会堂的一间会议室里,崔晓浔就此问题就教于方家。她从发展科普事业中最关键的“设施产业化”入手,提出了一个完整的改革构想。她提出,所谓科普设施产业化,即意味着国家和社会将科普设施的兴建和运作当作一项新兴产业来对待,具体地说,它包括科普设施投资渠道多元化,所有制结构多层次化,科普设施管理体制企业化,科普设施经营模式市场化,从而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普设施的投资兴建为龙头,以科普产品的开发、传播为重点,以相关产业为群落,以满足社会发展对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需求为目的的产业化模式与格局。她进一步解释说,要在短时间里解决科普设施严重短缺的现状,就必须改革目前依赖国家拨款这样一种单一投资体制,建立和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体、企业投资为支撑、社会融资为补充、利用外资和接受国内外捐资为辅助的多元化投资体系,从而汇集大量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设施建设,在国家宏观指导下,较快形成科普产业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全社会共同参与科普事业发展的崭新局面。
崔晓浔设想,除少数国家重点科普设施以外,应逐步推行科普设施企业化管理,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讲求投入产出,严格成本核算,在坚持科普“公益性”、满足社会需求的同时,允许有偿服务与合理的经济回报,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之路。她说:“只有这样才能给科普事业注入新的活力,充分调动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自觉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充分发挥科普设施的功能,实现科普产品的市场价值。”
中国科协科普研究所、中国科技馆、北京自然博物馆等单位的专家对这一构想进行了认真的研讨,并取得共识:科普应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即国家应改变目前“撒胡椒盐”式的投资方式,在集中资金重点建设好一批代表国家科普事业水平的博物馆、科技馆等科普设施的同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普产业政策,鼓励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界投资科普事业,宏观指导,合理规划,保障实施,从而形成社会受益,企业赢利的科普事业发展新局面。
据了解,上海目前正在酝酿推出新的举措:今后凡是新建的大型博物馆、科技馆、旅游景点等,将一律实行国家出地、国家控股、企业投标兴建并运营的新办法。由此可见,“科普设施产业化”已经呼之欲出了。